怕有些人誤會,這對是東永裴 x 權志龍

然後我懶得找圖(挖鼻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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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銳利的時光是磨不平的,你只能保全自己盡量不要去碰觸到那口刀尖讓它劃破你的皮膚、把劫後餘生殘留下的慘烈狠狠搗碎;長大也就是這麼一回事,若是要跟回憶硬碰硬的話你根本不可能平安無事,那是一輩子都無法抹滅的、也無從治癒的傷口。

 

你明明也知道的不是嗎?

 


即使結痂了它也還是會流血疼痛,因為總有些破爛小事又會狠狠地扯開好不容易結痂的疤痕,但是你開始可以忍耐了,你開始發現就算痛不欲生你也不敢哭出聲來了,沒辦法,你再也不是孩子了。

 

 

 

 

 

 


其實權志龍是有發現東永裴在臺下的,那個人戴著壓得幾乎看不見臉的棒球帽——儘管權志龍還是可以一眼就認出來,臉上幾乎遮住大半張臉的黑色口罩像是想要隱藏什麼,他佇立在一群奮力拿著手機偷拍抑或是用力甩著手燈的歌迷裡頭試圖隱藏自己,但那對於權志龍來說根本毫無用處、甚至於有點欲蓋彌彰的可笑感,他早就已經習慣在人群裡窺探東永裴,那已經成了習慣。

 


權志龍別開了眼,他悄悄地想著肯定是昨天練完舞回家後滑twitter或是instagram滑太久以致於眼睛有點痠疼;他站在彷彿盛夏正午的刺眼光線無情灑落的鎂光燈下方任由光線刺進他幾乎快看不清臺下螻蟻般、用盡全力呼喊他們到底有多麼愛著舞臺上不可一世的自己的歌迷,但儘管再大聲的呼喊卻都無法傳進權志龍因為耳環而千瘡百孔的耳朵裡頭,他們無法成為權志龍的太陽。

 

 

 

 

 

太陽吶、太陽。

 

 

 

 

 

「你幹嘛不直接來休息室找我?」一直到歌迷的最後一聲Encore也隨著散場而摔落成一張一張被踐踏的手幅散落在早已沒有人佇足觀看的舞臺下,把最後一套舞臺裝換下的權志龍才對著走進來的東永裴說了這麼一句於事無補的話。

 


「我可是有乖乖買票進來的。」東永裴隨意在休息室裡找了張沙發坐下,權志龍別開了的視線並沒有看見東永裴臉上一如往常的笑臉「你不要跟歌迷搶票好嗎?」權志龍笑著哼了一聲,「明明說一聲就可以讓你進來的。」

 

 

「既然身為團員,買票支持你這點事情我還是做得到的。」東永裴把頭上的棒球帽向上拉了一點,讓自己的眼睛能和轉過來的權志龍對望,一瞬間權志龍甚至無法好好回應他突然看向自己的視線,「才不需要呢,喂,一起去慶功宴吧?」

 

 

 

 


Staff其實已經對權志龍這樣的行為習以為常了,他以前就時常拉著來看演唱會的朋友來參加慶功宴,李知恩、李昇炫、甚至是東永裴都來參加過好幾次其實根本跟他們毫不相干的慶功宴。

 

「喂哥,你看看永裴,還跟歌迷搶演唱會的票,蠢死了。」權志龍晃著右耳的耳環又灌下一口酒,一邊指著身旁的東永裴向經紀人哥哥說笑,而被取笑的東永裴也只是笑笑地一口啃下生菜包肉沒有答腔,「而且既然要買還不買搖滾區,買到一樓最後面的票,差點都要看不見他了。」熟練地撈起夾子把肉翻面,權志龍的玩笑逗笑了全桌的人。


「我要是買了搖滾區不就馬上被發現了嗎?」東永裴笑著啃下一口泡菜,手輕輕地扯了一下棒球帽的帽沿「不過你在臺上有看見我?這麼遠你都看得見?」右手撐住了下顎,東永裴笑彎了眼瞟向了並沒有和他對望的權志龍「騙鬼啊?」


權志龍用他特有的鼻音說了聲不是,一邊訝異著烤網正中間的肉竟然烤焦了,正當他還想說些什麼的時候一陣鈴聲充斥在烤肉的煙和酒味飄散的桌邊「啊,不好意思,我要先回去了。」一看到來電顯示,東永裴略顯著急地看向了手機右上方顯示的時間,接著把自己的椅子靠回桌下一邊說了聲抱歉就走了。

 

 


即使誰都沒有向東永裴確認來電的人到底是誰,不過大家都心知肚明那肯定是女朋友,權志龍那句還沒說完的話就這麼硬生生地被塞回喉嚨裡頭,誰也不在乎他到底想說什麼,嗯,是啊。

 


散場了之後誰也不在乎他到底說了些什麼不是嗎?

 

 

 

 

 


——「我真的有看見你站在最後面。」

 

 

 


他愛得太久了,太久太久了,久到說出口了就會顯得庸俗,久到就算哪一天坦白了也不會得到解脫。

 

太陽啊、太陽。

 

 

鎂光燈又一次地把權志龍的皮膚曬出了淚,他揮灑著汗、在歌曲播放到一半時一如往常地放下了麥克風隨意在舞臺上亂走;他在找東永裴,甚至是從額間滲出的汗滴都流進眼睛了也是一樣,他扯起了衣服、隨意聽著舞臺下歌迷此起彼落的尖叫,他一點都不在乎——他只想找到東永裴。

 


沒有。

 

 

東永裴沒有來。

 

 

權志龍一直都不是一個需要陪伴的人、不、更正確地說是他一直都沒辦法找到適合的陪伴,他想要陪伴他的人有一雙好看的笑眼、有足以溺死他的溫柔、然後還要懂得開他玩笑、還要在他難過的時候跟他說沒關係………

 

 

 

啊、最好那個人還要是東永裴。

 

 

權志龍愛得太久又太深沉了,有時候那甚至不是一句玩笑話就可以搪塞得過去的。

他分明知道的,他早已愛東永裴愛成了習慣,好像不在適當的距離看他就會被燒傷、被曬出淚來。

 

 


太陽啊、太陽。

 

 

權志龍再也不能靠得更近了,不可能、不可能。

 

 

他再也不是那個可以在失去了兩手無法盛捧住的過去之後、還可以毫不在乎地、撕心裂肺地大笑著的孩子,不管是東永裴給他的、抑或是他待了太久太久的這座城市,都給他帶來太多災難、他是個劫後餘生的難民,誰都無法拯救他。

 

當他止不住傷口汨汨流出的鮮紅時,他就會不由得製造更大、更痛的傷口來遺忘本來這個傷口的疼痛,所以當他回過神來、才會發現那些原本刺痛著的傷口已經不疼了、結痂了。

 

 什麼是可笑?可笑就是他竟然以為結痂了就再也不會裂開、再也不會疼痛了。

 

 

 

 

 

 

「永裴?不來了嗎?沒關係,我知道你忙著陪女朋友吧,哈哈哈哈,去你的,嗯,掛了,sa lang ha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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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覺得最後那句要是寫出了我愛你感覺就不對勁,總之這對真的讓我非常非常非常喜歡❤

一直都很想寫這對,然後謝謝苡薰給我這麼好的靈感,謝謝你,我愛你😭   雖然這篇短得可以(!

 

我最近總是會有像最前面那樣的靈感,但是後面都寫不出來TT

好痛苦啊,過了這麼久

 

然後關於篇名,我很愛張懸的《艷火》(剛剛還差點打成撲火),然後聽說喜歡張懸就會被叫做文青是嗎wwww

這首歌真的很讚,應該不少人都知道《寶貝》,可是其他歌好像就沒那麼多人知道,希望張懸的歌可以一直都這麼讓人喜歡🌸

 

好啦如果喜歡的話請留言告訴我,跟文章不相關的也可以跟我亂聊(不過應該就不會點進來了吧XD),愛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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